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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关12月电子委托新规定

接到海关12月电子委托新规定:
海关硬性要求,凡是报关单证电子委托没有选择勾上辅助查验,都需变更操作,步骤如下:
进单一窗口-->电子委托-->委托关系变更管理-->委托关系变更-->找到委托的报关行公司代码-->点进去后勾选辅助查验后发起-->发起后让客户提供10位代码给我司通知报关行公司接受变更即可。

此规定正式执行于2021年12月6日,请及时通知客户变更操作,如果没有勾选辅助查,如遇查验开柜时,需要发货人亲自来查验场签字,或者签约纸质委托书要看海关是否同意接受,这样会耽误时间并且会产生压车等费用将由发件人自行承担。

以上请特别注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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